“這工資已經拖欠一年多了,很感謝法院幫我們執行到位?!苯?,清遠某鋁業公司原13名員工來到清城法院執行局,認領拖欠已久的工資,并為執行干警主動作為、高效執行點“贊”。
今年1至6月,陳某君等13人先后到清城法院申請執行清遠某鋁業公司追索勞動報酬。進入執行程序后,案件承辦人湯法官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清遠某鋁業公司屬民營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訂單大量減少,無法正常生產經營,遂不能及時清償欠薪。
按照正常執行程序,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義務,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凍結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樣一來可能會使受疫情影響的被執行企業雪上加霜。為兼顧申請執行人的切身利益和企業的發展,湯法官多次走訪了解涉案企業經營狀況,積極制定周密的執行方案,又耐心安撫工人情緒。最終被執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將該公司其中一套鋁材生產線設備進行拍賣。
7月3日,上述設備以360500元拍賣成交,承辦人員立即組織當事人聽證,告知當事人拍賣情況,核實欠款數額,并以最快的速度將242830元執行款劃到申請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上。執行法官善意、靈活執行,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化解了雙方的矛盾,也在疫情期間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達到了“雙贏”的良好效果。
法官寄語:作為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定期支付勞動報酬,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資,損害勞動者權益。(湯振東、陳智敏、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