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清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件,這也是清遠市首例涉防疫物品網絡詐騙案。該案在法院設立刑事法庭審理主場,在看守所設立分場,采用“零接觸”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庭審。被告人林某佳“空手套白狼”假賣口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6日,被告人林某佳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明知沒有用于疫情防控口罩的情況下,仍假借銷售口罩為名,先后添加被害人陳某梅、何某聰的微信并騙取口罩貨款。其中,被害人陳某梅于當天先后兩次通過銀行匯款向其轉款共人民幣80000元,被害人何某聰于當天通過微信轉賬向其轉款人民幣3300元。騙得款項后,被告人林某佳隨即將兩名被害人微信拉黑,并于當日駕車逃離清遠市。案發后,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林某佳并扣押了贓款人民幣80000元發還給被害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佳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林某佳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且退還部分贓款,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攻堅的關鍵時期,清城區法院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加強溝通協調,第一時間確定涉疫情犯罪案件審理方案,指定專人依法從嚴從快審理。該案從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到當庭宣判僅歷時3個工作日,彰顯了清城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防疫、辦案兩手抓,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信心和擔當。(李栩晴、潘文靜、麥煥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