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阻擊戰開展以來,我院執行局堅決貫徹上級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以線上執行代替傳統執行,以線上調解代替傳統的面對面調解,盡最大努力減少聚集性病毒感染發生,做到既不耽誤執行,也不影響疫情防控,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堅強的司法保障。
2月5日,執行干警接到被執行人湯某輝的電話,得知其名下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石鼓路房屋正被本院依法拍賣,即將于2020年2月10日開拍,因其本人在南京,鑒于當前疫情嚴峻,湯某輝請求與申請執行人和解并撤回拍賣。由于財產開拍在即,承辦人馬上聯系申請執行人清遠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告知其被執行人目前的情況,并征詢申請執行人的和解意愿。很快,申請人電話答復同意執行和解和撤回拍賣。
按正常的執行程序,承辦人需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聽證,并制作執行和解材料,但承辦人考慮到如今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應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經合議庭討論后一致決定,通過微信視頻、電話錄音及短信回復等線上方式進行聽證,事后再郵寄補充書面材料。
一切準備就緒后,跨越清遠和南京的視頻電話被接通,法官要求被執行人出示身份證核對,在線再次確認其還款方案。對于申請人一方,法官啟動視頻對話同時進行錄音,并將整個過程通過筆錄記載,形成電話約談的書面證據。整個程序用時一個小時,該案得以圓滿執結。(湯振東、麥煥瓊)